珠海租房公积金提取办理指南

一、办理条件


(资料图)

缴存职工本人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住住房,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的,可租赁住房原因提取住房公积金,每个自然月内最多提取一次,每个自然年内提取总额不得超过28000元。

二、办理材料

居民身份证件

三、办理流程

(1)网上办理流程

1.申请人通过网上服务大厅提交申请。

2.受理办理机关收到申请材料联网核实后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。经审查,申请情况不符合相关规定的,办理机关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。

3.作出审核决定,通知申请人。

(2)线下办理流程

1.申请人通过现场提出申请,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。

2.受理办理机关收到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。经审查,材料不全或不符合相关规定的,办理机关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。

3.作出审核决定,通知申请人。

四、办理时限与费用

办理时限:当场办理(需核查事项的,自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结果)

办理费用:免费

办理地点:点击查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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