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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对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

对方不同意离婚一方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。我国人民法院在审理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案件时,首先应当进行调解;如感情确已破裂,调解无效,应准予离婚。

有下列情形之一,调解无效的,应准予离婚:

1.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;

2.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的;

3.有赌博、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;

4.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;

5.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。

法院经过调解后发现,夫妻感情确已破裂,并无和好可能时,法院就可以作出准予当事人离婚的判决。

二、诉讼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

诉讼离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:起诉书、结婚证、身份证、家暴、出轨、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材料。法律快车提示您,起诉离婚的,经法院调解无效,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,准予离婚。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,照顾孩子、女方、无过错方的权益进行判决。

三、起诉离婚多长时间可判离婚

起诉离婚在三到六个月时间可判离婚,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以“双方感情是否破裂”为依据,且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,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,由本院院长批准延长六个月;还需要延长的,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,适用简易程序的,应当在三个月内审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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